沃尔玛是世界500强中最近两年连续名列销售额第一的商业企业,在全球15个国家有8500多家门店,进入中国15年,在120个城市中开设了340多家门店。对这样的企业,消费者往往会觉得放心,相信其会遵守法律,诚实经营。但事实上,沃尔玛在中国却已多次让人失望,仅重庆一地,沃尔玛就有多家分店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先后20次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仅今年1到8月就达8次。
普通市民都有一个体会,街头小贩那里容易买到假货,遭遇短斤缺两,要可靠可信,最好去大商家,因为小贩违法成本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大商家一则“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二则人家做的是大生意,不会贪图蝇头小利。商家“爱惜羽毛”,背后是市场自身的自律机制:规模需要信誉的支撑,诚信的企业才能带来忠诚的客户。
然而,沃尔玛的蜕变动摇了市民们朴素的信念。在弄虚作假,违规经营方面,不要说仅仅规模,就是多年品牌,也不足以让企业自律。市场经济必须有监管,秩序井然必定来自有效的监管。
令国人遗憾的是,至今“有关部门”在市场秩序的监管上,仍然有心无力,甚至是否真的有心都不得而知。这么多年来,坏掉了多少“品牌企业”?2008年的三聚氰胺风波,“三鹿”灰飞烟灭,2011年“双汇”又掉入“瘦肉精”陷阱,同为大超市,“联华”因出售“色素玉米馒头”,也摔了一跤。监管懈怠之下,不少企业管理松弛,只重扩张,轻忽品质,冒险激进,唯利是图,先是害人,最终害己。在这样的环境下,沃尔玛能独善其身吗?
说穿了,沃尔玛仅在重庆地区就被罚20多次,企业或许已经从“不怕罚”,到“罚不怕”,现在进到了“怕不罚”的境界,其中到底是企业的问题,还是监管的问题?“三令五申”的作为,只表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的普遍存在,真正有效的监管罚一次就足够了,何劳主管部门一罚再罚?多罚无益于秩序,只有益于部门另类创收。(来源《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