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歧视
禁止在用工时实行歧视,包括以性别、种族、民族、出身背景、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或政治观点为理由在招聘、任用、培训、工作条件、工作分配、工资、福利、晋升、处罚、解聘或退休等方面实行歧视。
一)主要规定
“歧视”条款确保工厂尊重并尊敬每位工人,并严格规定工厂应仅根据工人的工作能力评估工人。“歧视”条款包含了以下主要要求:
禁止在招聘、录用、培训、晋升、辞退及退休等同工作决策的问题上对工人进行区别对待。
禁止因性别、种族、年龄、残疾、国籍或信仰等原因歧视工人。
工厂应向包括全职工人、兼职工人、短期工人、终身性职工或其它任何合同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提供培训、发展、晋升和提拔机会。
工厂不得询问女性应聘者的怀孕状况,并不得在雇用前要求女性应聘者接受怀孕化验或以接受怀孕化验作为雇用的前提条件。
工厂要求女性应聘者接受怀孕化验。
工厂要求女性应聘者说明怀孕与否。
工厂因工人的私人特征辞退或处分工人。
工厂在工种上对工人区别对待。
工厂在工资、福利及晋升等问题上对工人实行区别对待。
工厂减少休完产假重返工作岗位的女工工资。
三) 良好管理实务
工厂积极从当地为工厂的各级工作岗位招聘和聘用合格的人才。
工厂根据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的有关条款制定禁止歧视的书面制度,并保证切实执行该书面制度。
工厂严格围绕“职业资格”制定书面的工作岗位说明,并在工作岗位说明中不涉及有关个人特征的要求。
工厂定期审核员工录用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并保证这些制度符合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及当地法律的规定。
工厂不因年龄、性别或怀孕状况等个人特征对工人进行区别对待。
工厂保证不因性别、国籍、种族、肤色、宗教信仰、年龄、怀孕及婚姻状况等原因对员工实行不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工厂为所有工人提供公平的晋升机会。
四) 常见问题
问:一位供应商同中国某地的三家工厂签订了合同。在这三家工厂中,有两家工厂三分之二的工人为女性,而第三家工厂 90%的员工为女性,但该工厂的管理队伍则由清一色的男性组成。这种作法是否符合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
答:上例工厂的作法需经进一步调查才能判断其是否违规。如果第三家工厂男性员工人数过少的原因在于工厂不鼓励录用男性员工,那么该工厂违反了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的有关规定。
问:一家工厂拒绝录用怀孕的女工。该工厂的经理人员指出由于工厂不愿为女工提供产假,因此所有工厂通常都会拒绝雇用怀孕女工。这种作法是否符合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
答:上述作法违反了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的规定。
问:中国的一家招聘代理机构在为某服装厂招收女工时使用了“仅招年轻女性”的广告语。这一广告语是否违反了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
答:在上述事例中,由于招聘机构在广告语中明确谢绝了男性或超过一定年龄限制的应聘者前来应聘工作,因此该招聘机构的作法属违规行为。
问:墨西哥一家工厂为生产线的男女工人提供每月835比索的相同基本工资,但生产奖金则视情况而定。该工厂女工获得的奖金通常高于男工,这是否不符合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
答:上例中工厂的作法需经进一步调查才能判断其是否违规。如果该工厂严格根据工人的生产水平决定奖金金额,并没有对女工采取区别对待,那么工厂的作法不属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