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骚扰或虐待
工厂将确保不对员工实施任何形式的体罚、性骚扰、精神骚扰、辱骂或虐待。
一)主要规定
“骚扰或虐待”条款为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制定了以下主要规定:
禁止对工人进行任何导致身体或心理伤害的身体接触。
禁止对工人进行任何有损身体或心理健康的口头威胁。
禁止类似体罚的纪律处分措施。
禁止任何有理由被认为是对工人进行威胁或诋毁的批评和行为。
禁止主管人员对工人进行任何有性骚扰倾向的身体接触。
禁止调戏辱骂工人,以避免引起员工的敌对情绪。
禁止以提供福利待遇或工作机会为交换条件对工人进行性骚扰。
二)违规行为
体罚或虐待工人。
不合理的安全检查。
对工人进行口头骚扰,如对工人厉声呼喝。
限制工人使用盥洗室,或不提供足够的饮用水。
工人曾就身体、性、心理或口头上的虐待提出过投诉,而工人的投诉也已获得证实。
工厂制定并实施了递进式的纪律处罚制度,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及辞退等纪律处罚方法。
工厂保存了所有有关纪律处罚的记录和文件(参见附录 A-9)。
工厂禁止对工人实行体罚或虐待形式的纪律处分。
工厂制定了书面的纪律处分制度,并在制度中详细说明了各类违纪行为及其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工厂建立了沟通机制或为工人设立了意见箱,协助工人向工厂反映主管人员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工厂为新录用的管理人员及工人提供有关禁止骚扰或虐待的培训,并坚持在员工中开展培训(如每个季度)。
工人保存了所有纪律处分的文件记录。纪律处分文件中包含工人的确认书,以确认工人了解他们所接受的纪律处分及再次发生违纪行为的后果(参见附录 A-9)。
工厂制定禁止骚扰的书面制度,概要说明工厂禁止的各类骚扰行为(如上文中列出的各类行为)。
四) 常见问题
问:我听说在印度尼西亚的一家外资工厂中,管理人员经常威胁要对没有完成定单的工人实行体罚。工厂的当地管理人员指出这种体罚措施在印度尼西亚非常普遍,对工人进行体罚威胁仅在于促使工人努力工作。这种作法是否违反了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
答:上述作法属违规行为。工厂管理层对工人的威胁违反了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要求。
问:一家工厂的某位部门经理习惯在每日工作开始前召集工人一起合唱厂歌。此外他在上班时也经常高声歌唱厂歌。这种作法是否违反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
答:在上述事例中,由于该经理的行为并不带有辱骂性质,且他并没有强迫工人一起唱厂歌,因此该经理并没有违反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当然这并非最佳作法。
问:一位工厂经理喜欢坐在新来的女工后面,手把手指导她们操作机器。女工对经理的行为进行了投诉,但她们却被告知这是该经理的习惯。这种作法是否符合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
答:上述作法属违反全球社会责任审核计划。男性职员在对女工进行培训时没有理由同女工发生身体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