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公共腐败合规政策
本文件更完整地解释了《商业行为准则》第 B.2 款的意义,以及我们公司对所有西门子员工
的期望,以确保与政府官员交往时遵守商业行为准则。请注意,本文件不涉及其他类型的商业
腐败行为和与私人组织的关系,这些也已在《商业行为准则》中作了规定。
1. 政策
作为西门子股份公司和其所有关联公司(根据上下文,西门子股份公司以及每一个关联公司可
合称为“公司”)的政策,禁止向政府官员直接或间接地提供或给予钱财或其他任何有价物品,
以达到影响公务活动或获得不当利益的目的。同样作为公司的政策,应保留准确和公平反映所
有交易的帐簿和记录。
2. 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全球所有的董事、官员和员工(每人可称为“公司人员”)。本政策的基本
原则和禁令同样适用于代理、顾问和其他代表公司工作的第三方。公司和公司人员不得通过使
用代理、顾问或其他第三方来规避本政策的要求。
3. 背景
3.1. 德国、美国和几乎所有的其他国家已经通过了禁止贿赂政府官员的法律。不是所有的贿
赂都以支付现金或佣金的形式出现。比如,提供礼品、旅行或娱乐在特定情况下将是非法的。
3.2. 违反反贿赂法律将会导致针对公司和所涉及的个人的代价高昂的执行程序、对公司和其员
工声誉的损害、以及针对公司和所涉及的个人的刑事处罚。因贿赂被认定有罪的人员将可能面临
有期徒刑以及罚款。
3.3. 我们不可能制订出一系列准则,从而能够处理全世界各国反贿赂法律下可能出现问题的所
有情形。每一个公司人员应使用常识来区分可能违反西门子反腐败政策或可能导致执法人员调查
的行为。如果任何公司人员对其行为是否可能违反反贿赂法律有疑问,他/她有责任咨询其各自的
合规官员。
3.4. 在需要时,公司就当地法律的特殊要求以及其他事宜,制订与公司基本政策一致的其他反
腐败指引。
4. 实践
4.1. 一般实践。任何公司人员不得直接或通过中介,如代理或商务顾问,向政府官员(定义如下)
给予、提供、保证或授权向政府官员给予任何有价物品,以影响公务活动或获得不当利益。本禁令
不但禁止给予、提供、保证和授权转让现金还禁止转让任何其他有价物品,比如:
• 任何形式的礼品和赠物(见以下 4.2条);
• 不适当的旅行、餐饮或娱乐(见以下 4.3条);
• 根据政府官员的指示向慈善机构捐赠(即使捐赠行为本身合法),
或该捐赠将使该政府官员个人受益;或者
• 向政府官员的家属提供雇佣职位。
以 影响公务活动或获得 不当利益。
“ 影响公务活动”指以任何方式企图诱使政府官员在履行职责时作为或不作为。
“ 不当利益”指西门子并非由于其产品的原因,而是由于某政府官员为了西门子的利益违背公众
信任从而获得的利益。该不当利益可能包括一个新的业务机会、税务减免、行政审批或其他任何不
保证(unwarranted)的公务行为。
西门子的政策要求使用以下的“政府官员”之定义,无论特定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是否将特定人员
从“政府官员”定义中排除。
“ 政府官员”包括在 政府机构(见下文定义)中工作或代表政府机构工作的任何人,同时也包括
政府职位候选人、政党官员或雇员,或政党。政府官员也包括由于其身份地位或者其他原因根据可
适用的当地法律、德国法律或者美国联邦法律而被视作为政府官员的非政府机构中的官员、主管或
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