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原材料、零部件及包装材料的控制和验收
3.5.2 来料原材料、零部件及包装材料的控制和验收
基本
公司须确立有效的流程,以确保来料原材料、零部件及包装材料适于使用,且不对成品的安全、合法性或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3.5.2.1
原材料、零部件及包装须在送达时接受检查,以确保符合约定的规格及任何约定的验收标准,如分析证书。
原材料、零部件及包装须设有成文的审批规程,以确保符合约定的规格和要求,且应设立制定成文的积极批次放行规程。来料货品,包括分包商(及家內工作者)返还工厂的材料,须经过成文的积极批次放行规程。
3.5.2.2
公司须设立流程,用以确保家内工作者(在采用家内工作者且经过客户批准的情况下)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及包装得到审批。
公司须设立成文的规程,用以确保家内工作者(在采用家内工作者且经过客户批准的情况下)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及包装得到审批。
3.5.2.3
公司须设立流程,用以确保原材料、零部件及包装的真实性,以防欺诈。
公司须设立成文的规程,用以确保原材料、零部件、包装及文档的真实性,以防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