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代表选举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在本公司建立一个全体员工平等的沟通渠道和机会,给予员工丰富的工作生活空间,关爱员工的身心健康,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生产效率,特订此程序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
3.0定义:
工会代表:由员工自己民主选举产生的与公司高层管理者进行沟通的代表。
4.0权责
4.1工会代表:对本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及时向员工进行解释宣传并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公司高层管理者。
4.2最高管理者:定期组织召开与工会代表进行沟通的会议,并妥善处理员工的来信来访。
5.0作业内容
5.1工会代表的产生
5.1.1 本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1.2 为确保工会代表的全面性,能真正代表全体员工的心声,以部门为单位,由员工推荐或自荐产生工会代表候选人,再民主投票选举工会代表。
5.1.3 工会代表由员工自己投票选举产生,不得由管理人员指定,根据选票得票数的多少决定具体人员,并予以公布。
5.1.4 BSCI推行小组为非管理层员工选举工会代表提供各种条件。
5.2工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5.2.1 工会代表可直接将员工的任何意见或建议以各种形式(书面形式、投意见箱、当面沟通等)反映给公司高层领导者。
5.2.2 工会代表有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
5.2.3 本公司必须确保被选举产生的工会代表有时间、有机会接触员工和高层管理人员。
5.3工会代表与公司高层管理者的沟通方式
5.3.1 公司高层管理者确保以每一份意见或建议书进行有效的回复,并每二个月举行一次沟通会议,妥善公开处理员工的来信来访。
5.3.2 公司高层管理者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召开沟通会议,可委托其代理人主持会议。
5.3.3 经沟通会议后形成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会代表应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解释宣传
5.3.4 公司对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均会接受和采纳,并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议人给予适当奖励。
5.4 当工会代表因特殊情况不能胜任相应职责时,需重新执行5.1的要求选举工会代表。上届工会代表向工会递交述职报告,完成交接工作。
5.5 本公司反对有歧视和非正常对待工会代表现象。
6.0参考文件
(无)
7.0 SA记录
7.1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