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雇主必须认可和尊重员工自由组织和集体协商的自由。员工不得受到骚扰,胁迫,或对于他们集体协议的报复。
2. 雇主应允许员工自由享用集体组织,并应认识到员工的联盟选择。
3. 所有过去的和现在的集体协议必须存档。
4. 员工组织必须有权利选择他们自己的代表。
5. 雇主应维护和提高员工不满保密措施,保留这种不满的决议相关的文件。
6. 工厂应有明确规定和记录系统解决在工作场所的争端,无论是员工间或员工与主管人员。该系统应以口头和书面双重方式向雇员通知。
杨老师
王老师
徐老师
郭小姐
张小姐
陈小姐
400-690-0031
1857640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