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测量和监控设备的校准和控制
用于监控产品安全、质量及合法性的测量设备须经过校准,准度适于其预期目的。
6.4.1
工厂须识别与产品安全、合法性及质量相关的设备。
6.4.2
用于验收或拒收产品的设备须按照规定的频率(或在使用前)依照规定的准度和精度校准。
6.4.3
对确认的设备的校准须可追溯至公认的国家标准。如果不存在此类标识,须检验校准的依据。
6.4.4
鉴于所生产产品的使用期限,校准和检验结果的记录须保存适当的时期。
6.4.5
禁止由未经授权的员工擅自调整已识别的设备,须对设备进行标记以表明校准状态和有效期。当发现设备的运行不在规定的公差和/或限制范围内时,须制定流程,以采取措施。禁止由未经授权的员工擅自调整已识别的设备,
须对设备进行标记以表明校准状态和有效期。当发现设备的运行不在规定的公差和/或限制范围内时,须制定规程,以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