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要求的种类、数量、受理要求和格式的,受理人出具受理决定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企业不受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受理人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
5、申请人在接到受理人的受理结果通知后,在线自行打印受理结果。
杨老师
王老师
徐老师
郭小姐
张小姐
陈小姐
400-690-0031
1857640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