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Production of finished goods 产品的生产
7.5.1. Quality Control and Production 质量控制和生产
经营者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生产区域应予以控制,以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当包括:
a) 获得表述成品特性的信息。
每种产品应有书面规范,当发生变化时予以修订。
每种产品应有惟一的名称或代码。
应获得包装和标签的详细信息。产品标签应符合相关欧盟饲料法规。
每一包装应标明唯一的识别码(可能是代码组合),以便其所属的批次能够在随后被识别与追溯。
所有成品在放行前应当根据书面程序检验以确保符合规范。每批产品应抽取并保存足够样品,最短的留存时间应等同于确定的产品保质期。样品必须密封、标识以及应以防止异常变化的方式进行储存,并且在权威部门的安排下保存,使之在适当时候被使用。
如果产品由于任何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原因被拒收和未进入流通领域,它们的处置、去向、或退回供方应予以记录。
b) 获得作业指导书:
生产的不同阶段应按照书面程序实施,这些程序的目的是定义、控制、监视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点。
应包括处理残留风险的程序。
c) 规范对包装的管理:
在产品包装场所,应注意避免在包装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同时确保包装的产品被正确的标识并依据相关的饲料法规的规定加贴标签。
包装应与产品的类别相适应,以保持所包装的产品达到预期的保质期为目标。应基于HACCP分析考虑包装。
托架(集装箱)应耐用,清洁和干燥。应检查所有特殊使用后退回的托架(集装箱),如有必要,重复使用前应进行清洁。
d) 规范对贮存的控制
成品应能被清晰的识别并贮存在清洁干燥的环境。只有被授权人员才有权处置这些产品。
满足规范的和那些不满足规范的购进原料、活性物质,载体和产品,应贮存在指定的适当地点,并进行调整和维护,以确保适当的储存条件来管理污染和可能的有机有害物侵袭的风险。包装材料应储存在适宜的包装中。
物料存储时宜使之易于区别,避免交叉污染,防止腐败。宜有库存周转系统。
存储环境的设立宜使包装材料损坏和材料泄露的风险降到最低。
e) 规范与装运和交付有关的活动
产品交付应时刻铭记以保护动物及人类健康为首要考虑。
用于内部运输、贮存、输送及称重的容器与设备应保持清洁。清洁程序应当考虑这种容器与设备。
应进行最终检验以确保交付安全高品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