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员
审核员必须完成一段时间的实务评估指导培训,包括至少三次依据标准对不同机构开展的见证审核。
认证机构必须能够证明,每个审核员皆接受过其专业能力领域的适当培训及在该领域具有经验。应记录审核员每个审核领域的资质水平,如附录 2 所示。
认证机构必须为新审核员建立培训计划,内容包含:
由 BRC 批准的培训员所带领的《包装及包装材料全球标准》认识课程。
一个初步培训时期,训练产品安全、危害和风险管理、以及涵盖相关法例规定入门的前提方案
一个指导训练时期,包括管理系统、审核技术和特定领域的审核知识
对每个包装领域知识和技能的评估
圆满完成培训计划签收文档
每位审核员的培训应由评核员管理及批准,评核员应展现具备培训课程包装领域的技术能力。
认证机构必须于任用期限保存每位审核员完整及详尽的培训记录,当审核员从认证机构离职,该记录应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