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审核员的注册、资质、培训和经验要求
根据 BRC《消费品全球标准》开展审核的所有审核员需要在 BRC 登记注册。注册程序确认审核员已接受所需的培训,确定其拥有专业知识的加工技术。审核员在开展审核前,必须向 BRC 提交有关其资质、经验及培训的证据。所有注册的审核员获得一个独特的注册编号,该编号将出现在审核报告中,在将认证收入 BRC 名录之前,将自动与审核员能力进行交叉核对。认证机构须验证开展某项特定审核的能力。
认证机构有责任确保制定相关规程,以监督并保持审核员具备与本标准所要求水平相适应的能力。BRC 针对审核员能力要求、审核员能力初步评估期望、持续培训与评估规程,向注册认证机构颁布了一份详细指导。该份指导由 TAC 定期审查和更新。以下概述了对于可登记开展《标准》审核的审核员的要求。
教育
审核员最好须取得获得认可的专业学徒训练、科学或工程学科学位,或者已成功取得科学或工程相关学科的高等教育资格。
工作经验
审核员须最起码具备取得资格后长达 3 年与主要资格学科或相关技术或行业有关的经验。这须包括在生产、零售、检验或执法领域从事质量保证、技术管理或风险管理职能的工作经验,而且审核员须能够体现对所认定特定加工技术的了解。认证机构将对审核员从事特定加工技术的能力进行检验。
专业资质
审核员必须:
• 通过由 BRC 认可培训师所讲授的注册管理体系首席评估师课程(如 IRCA)或 BRC 第三方审核员课程
• 完成至少为期 2 天的危害分析与风险评估培训课程。十分重要的是,危害分析与风险评估课程的适当性和相关性应得到业界的公认。
审核培训
审核员必须成功完成一段时期的实际评估监督培训,包括见证评估依据《标准》对不同类型的机构进行的至少三次审核。认证机构必须能够证明每一名审核员均接受过针对其被认为合格的特定加工技术的适当培训且拥有相关经验。须至少按附录 2 所列记录审核员在每一个审核领域层次上的能力。认证机构必须为新任审核员建立培训计划,内容包括:
• 由 BRC 认可的培训师所讲授的《消费品全球标准》意识课程
• 一段时间的初始培训,内容涵盖产品安全、危害与风险管理、良好操作规范,以及含相关法律法规查阅的工厂环境标准管理
• 一段时间的监督培训,内容涵盖管理体系、审核技术和特定加工技术审核知识
• 对每项加工技术所进行的知识和技能评估
• 圆满完成培训计划的结业证书。
每一名审核员的培训计划均须由能够在要培训加工技术方面体现技术能力的评估员管理与批准。
审核员的个人完整详细培训记录必须在其受雇期间由认证机构保存,而且应在其从认证机构离职后保留至少 5 年。